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表所要求的奖学金条件,指考生在最高学历阶段所获奖学金。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考教师岗位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招聘先后在重庆市外(上海站、西安站)和重庆市内(重庆站)设置招聘点,重庆市外未招满岗位纳入市内专场招聘。市内专场招聘的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市外考试考核完成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进行公布,市外招聘后剩余岗位等信息同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考重庆市外站点岗位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0日9:00时至11月24日9: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30k)。报名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4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考生必须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2.市内专场招聘报名方式以后续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持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1.上海站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5日9:3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具体在华东师范大学就业官网上公布)。
2.西安站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2日9:3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具体在陕西师范大学就业官网公布)。
3.重庆站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以后续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市外专场招聘各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贴公布;市内专场招聘各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市外专场考试考核初定在上海市与西安市举行,重庆专场考试考核定在重庆市内举行,考生应按所报考岗位备注的考试考核地点参加考试考核。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增加笔试环节;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或《学科专业知识》,时间90分钟,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上海站: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在现场公布。
(2)西安站: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在现场公布。
(3)重庆站: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市外专场招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笔试考点公布。
市内专场招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两项。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和专业实操(部分岗位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为100分,对于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其他招录栏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其他招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铜梁区服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铜梁区教委负责解释。
(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区教委:023-45678052;
区人力社保局:023-45640258。
(三)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564025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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